與外遇對象的家屬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聯絡見面,並收了一筆錢,事後想把錢退回,需要附上退回的證據嗎?證明已將當初收到的錢退回!那假設若退回,還有聯絡見面的話,是否違背當除簽下的切結書?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
有關您的問題,若將收受款項退回,建議留下相關證明,以保障您的權益。至於之前簽立契約仍為有效,除非您與對方另訂終止或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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