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收到郵差寄來的信件
是香奠(白包)
裡面什麼都沒有
上面只寫著我家地址及對方地址
還寫了我的名字家屬收
不知道對方什麼心態
只感到生活受到了影響
想請教各位
這樣對方是否有觸法嫌疑
因為放在家不吉利
東西燒掉了
只剩下手機裡有拍照下來
希望高人指示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事應可能是受到他人警告之情況
建議您日後尚有收到相關類似物品應留下證據為宜
以便提供警方作鑑識之用(驗筆跡、指紋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如果能夠確定是何人所為並有對方之住址
就可以提出告訴,但目前擔心客觀證據仍有不足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事應可能是受到他人警告之情況 建 ... (恕刪)
建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覆
如果我有找到寄件人的話
是否也能提出告訴
因為有住址也知道在哪
找到人後確定他人所為
就可提告了是嗎
您好!
您已經將最重要的證物銷毀了,如果對方不承認,恐怕告不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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