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 . 公司員工皆有發一顆印章(用在公司表單使用)
問題一:假如用印被收回去後(有e-mail通知).非用印人同意不知情下.被使用
在非用印權限表單上 算是偽造文書嗎
問題二:上述狀況如要提告.這有追訴期嗎.多久
煩請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會成立偽造文書罪,由於偽造文書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不受限於六個月期間之限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2.刑事追訴權時效為20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2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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