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生父能直接帶走嗎???
- Caliesh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29 12:36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9 13:29
- 文章人氣:1456
- 個人積分:2
-
姊姊未婚生子於101年12/30生下一名男寶寶,姊姊有帶去報戶口,因為我們都不知道,直到102年3月因吸毒目前入獄,被警察抓進警局時有託朋友打電話告知男友那邊來帶小孩跟一隻狗,但是他男友只帶走狗並沒有帶走小孩,所以102年3月開始都是媽媽跟我在照顧小孩現在1歲11個月,目前有一個自稱生父的男生(就是那個男友)跟他媽媽出現要來帶走小孩,不給他就說要告我們,我媽有去問我姊,姊姊是承認說他的,因為他們就說要告我們;媽媽嚇到竟然就把孩子讓他們帶走,那現在要怎麼辦???因為對方也不要驗DNA就一直說孩子是他們的....現在要怎麼把孩子帶回??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29 22:52
- 文章人氣:400
- 個人積分:566
- 律師評價:35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4號
-
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關係,除非經生父認領,否則在法律上孩子與生父並無任何關係,縱使血緣上是孩子父親,亦同。
又孩子若被生父帶走,或可向警方報案,指稱該男子目前並非法律上父親。
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