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刑事問題 >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1-28 22:2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並無絕對的優劣,應依實際遺產狀況及是否介意或有無能力處理遺產訴訟而定。

    若無配偶子女,遺產會由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繼承。無論是否離婚,父母的身分都不會改變,母親仍有繼承權,若不欲繼承,母親仍應拋棄繼承。

    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只及於本人,兄弟姊妹的子女都不會成為繼承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