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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簽名

  • 慕容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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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3 16:10 
  • 文章人氣:3416
  • 個人積分:4
  • 您好

    保險業務員為先生的姊姊,因家裡常常收到新保單的單子

    於是詢問先生是否有再替小孩買其他保險,先生告訴我說沒有

    我才發現事態嚴重,原來是先生的姊姊為了業績,多次用我先生的名義替小孩購買保單,因為對方是要業績並沒有跟我們收保費

    之後對方為了減稅,拿了親屬扶養單簽了我先生的名字,也沒有做任何通知

    我到申請補助被拒時,才發現小孩已被牽去對方的扶養名單,且對方也用兩個小孩報稅了

    我曾到國稅局去想調閱該合同,被拒絕,國稅局方面表示需要對方證件因為個資

    我也三度告訴對方,請她去做扶養名單剔除,對方置之不理

    這方面要怎麼處理?如果我要提告的話也沒有得舉證阿

    麻煩你們了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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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3 16:25 
  • 文章人氣: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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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4號
  • 您小姑的行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建議提起刑事告訴,並寄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限期對方處理、賠償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