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我個人獨資要結束營業,公司目前有一間廠房但營業是屬虧損狀況,此情況下,據會計師表示我雖然是獨資老板但公司要結束營業廠房還是必須以交易的方式賣給本人,請問 1. 廠房是否一定必須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有其他的方法嗎? 2. 以交易方式過戶給我個人或我的親屬 所產生的稅一樣嗎? 3. 若必須交易其中所產生的稅賦有那些,怎麼計算? 4. 課稅的金額是以什麼條件為依據,以實際交易的金額、公告地價還是內政部實價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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