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在NISSAN買了一台新車
在三信商銀 辦了車貸
辦車貸時 NISSAN購車業務 有跟三信業務接洽
當時NISSAN購車業務跟交車業務不同
購車業務之前有幫我先付兩千元的規費
後續車子有問題 購車業務都推給交車業務
我也忘了這兩千元沒有給購車業務
現在我跟三信銀行結清貸款
三信業務卻去告知NISSAN業務說我要還清車貸
三信業務幫NISSAN業務像我追討欠款
請問三信銀行業務 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呢?
PS~我當天就把錢轉給購車業務
我不滿的是 購車業務 我車子有問題都推卸責任
我忘記還錢給他是我的錯
有必要 到處宣揚我欠他兩千元嗎?
何況 你們兩個都是業務性質 怎麼可以任意私下洩漏交換客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