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有期徒刑三月,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三年
藥事法
我怎麼怎麼是被傳人受刑人
備註,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於居住地監獄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察官申請囑託執行。
所以這要入監服刑嗎??我
你是被判緩刑,不用關的,去那邊檢察官問一問就會放你走,
只要緩刑期間按時報到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刑的執行,所以您三個月的徒刑不用執行,但由於本件有保安管束,所以此部分仍會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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