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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配請求

  • 劉羽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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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3 02:08 最後編輯日期:104-01-0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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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題,

    簡述情況如下,

    男女結婚至離婚約15年,

    女今年34歲,

    男今年40歲,

    女方於2014年10/2與男方離婚,

    男方要求贍養費每個月兩萬,

    給付十年,

    育有一子(13歲)一女(15歲),

    弟弟監護權給男方,

    姊姊監護權給女方,

    男方雖聲稱有欠債,

    但實際名下有房產(約值1300萬),

    以及一部車(約值250萬),

    女方離婚時無任何財產,

    由於女方之前工作十幾年的收入都存在男方帳戶(至少有400萬以上),

    因此離婚時完全沒有任何財產,

    卻由於經驗不足就草率簽了離婚協議書,

    目前女方工作收入約一個月3萬,

    前一個月因為收入不足因此跟男方討論能否少給一點到12000元,

    男方並未表態,

    而女方視同默認,

    因而有匯款12000至男方帳戶,

    兩小孩目前仍與男方同住,

    女方搬出後自己在外租屋。

    離婚時男方甚至要回了女方的很多東西,

    例如手機、包包、衣服等的東西,

    女方也都默默配合。


    男方經營一家餐廳八年,

    約三年前開始女方辭去原有工作,

    在男方經營的餐廳上班,

    沒多久男方就幾乎不會在店裡幫忙,

    也不會做家事,

    整天在家玩電腦也不顧小孩,

    而女方一週至少有六天半都在店內忙碌,

    一天從早上八點工作到晚上十一點半,

    回家後還要洗衣打掃等的家務事都是女方在做,

    女方越來越疲憊且壓力大增,

    最後在朋友鼓勵與陪伴之下談成離婚。


    目前日子就是過的不好,

    也完全沒有任何存款,

    想請問已經簽離婚協議書的情況之下,

    是否能夠去法院申請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呢 ?

    如果能,

    是否有機會分得不動產?

    我是女方的現任男友,

    男方於2014年9/25還曾為了這件事情用電話恐嚇過我,

    有被我錄音下來,

    事後去警局詢問,

    承辦員警表示這樣的言語已經觸犯恐嚇罪,

    告訴我半年內想提告都可以,

    我是否能用這件刑案作為籌碼與男方談更改離婚協議書 ?

    會不會有觸法的疑慮 ?


    之前問過一些自稱專業的人士(例如律師或高中老師、大學教授),

    但是得到的答案都不太一樣,

    有的說已經簽離婚協議就無法申請財產分配,

    也有的說可以,

    請問這有什麼依據 ?

    協議書的部分只有談及贍養費以及監護權,

    完全沒有任何關於財產分配的約定。

    另外如果可以談財產分配的話,

    官司的部分是否一定要請律師 ?

    如果是,

    又大概需準備多少錢請律師 ?

    希望各位協助了 !

    或是能提供現在怎麼做是最好的方法呢 ?

    申請財產分配的流程為何 ? 該從何做起 ?

    房產是兩人婚後共同增加的財產,

    這樣也沒辦法申請分配嗎 ?

    -----

    因目前還是學生,

    不知道請律師的額度需要多少,

    或是自己能夠負擔多少,

    所以想先了解如何申請財產分配 ?

    流程是如何又從哪裡開始呢 ?

    我想試試自己著手完成這件事情

    也先謝謝各位願意回覆我的律師們 !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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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3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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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離婚協議書內沒有表明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可以在二年內提出分配請求。但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就雙方婚後剩餘財產計算後,請求金額分配,不能要求分得個別不動產的一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