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公司要我賠償物品損失
- 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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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0 03:51 最後編輯日期:104-01-1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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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因為我真的很無助希望能尋求協助………
本人我之前從事百貨服務業,
最後上班日是103/12/26,
並且在103/12/31完成交接後離職。
在104/01/07時突然接到前公司主任打的電話,
說是公司沒收到我當初申請退貨的商品,
我當然覺得困惑了,
因為我在103/12/18左右時就寄出了,
這怎麼可能還沒收到,而且一般這種企業配合的幾乎兩天就到件了才對
接著後來就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我們主管說
1)我當初寄出時傳真回公司的單據上沒收貨司機的簽名
2)物流公司也說沒有那批張單據的資料
3)她也請櫃台的人找過但找不到原本那張單據的正本
4)退完貨的品項櫃台的庫存還是很多
然後就下結論說是我私吞了那批貨....
我們主任說要我禮拜天前回覆她(意思要我承認是我吞了那批貨)
如果不承認(是我私吞)那就是沒有可以說話的餘地,就是直接請公司的法律顧問了
我今天不死心回櫃台找正本單據(我都有留底的習慣),最後終於被我從櫃台底下挖出來
但上面就是沒有收貨司機大哥簽名,
我們有兩位收貨司機大哥,一位收貨時會簽名一位不會,
我有把好幾個月前的單據的拍照起來做對比
表示有位司機大哥不簽名很久了!!!!!
但我還沒把找到單據的事跟主管說
我不知道我該做些什麼才是對我比較有利的辦法………
我不想背負一個45萬的黑鍋………………
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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