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裡面有一位深藍女士瘋狂的謾罵貶低台灣年輕人氣不過之下,我回了"不想打你臉,髒"之後那位女士利用我的頭像然後回我" 你的油光頭才髒哩...........噁..........."之後又再放大回"噁心的禿子還來阿,請你快走吧,不送"以上兩則回文內都有放我的照片 這樣能夠成立公然悔辱嘛?發文地點在東森新聞雲,不特定人可以看到
回覆 重機 的發言內容: 今天在 你好 照你的說明 的確是有毀謗之意 這已經超過公然污辱的尺度了 因為他有指稱你怎樣的話 那就是毀謗裡的妨害個人名譽了 建議你截圖起來再詢問律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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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說明 的確是有毀謗之意 這已經超過公然污辱的尺度了 因為他有指稱你怎樣的話 那就是毀謗裡的妨害個人名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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