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客提土地變價分割之訴,而我們共有人(被告)都不願意賣地,請問,我是要寫答辯狀給法官看我的主張,還是要寫其他狀紙?而狀紙要先寄出還是出庭時再給法官看,狀紙是我代表所有被告的意思寫的,只簽我的名字還是所有被告都要簽名,感謝回覆。。
如果請律師寫狀紙是多少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狀紙建議盡速提出,倘若是代表其他被告的意思,則建議都掛名。
2、可以據土地使用狀況,提出不同的分割方案。
3、歡迎來電洽商。
同曹大律師所言,若不同意分割或是不同意分割方案,則可提出「答辯狀」續明,並於開庭前出狀給法院,讓法官能有時間先行了解您們的意思。又,出狀請以其他不願分割之共有人全體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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