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電信費與兩年時效抵銷的問題
- 好奇先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2 15:54
- 文章人氣:709
- 個人積分:2
-
好的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我有個親人他欠遠傳電信一筆加上違約金是三萬元的帳單
我只知道他是在2012年底開始沒繳
當時因為某些因素,事後有意繳款,但經濟能力上沒辦法
但稍微去爬下法律知識看到這項
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請問這項帳單還會成立嗎?今年好像已經是第二年了吧
還有我想知道一些相關的處理方式,如果判輸了又會有什麼後果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