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應徵工作曾經被騙簽名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5 17:03
- 文章人氣:252
- 個人積分:13388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要主張詐欺必需要舉證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
二、如果你還能與對方取得聯絡,要不動聲色的先搜證。如果你在搜證的時候仇視對方,那麼要搜集到有利的證據會比較困難;反之,如果你假裝自己還是對方的朋友,就比較有機會搜到。當然如果他已經把你的紙寫了什麼東西出去,你要搜證困難度會比較高。與其你自己去搜證,不如找其他人也去找同一個工作,對方也是有可能會用同樣的方式再騙一次的,這樣就有機會搜集到證據。
三、只是比較少見到詐騙集團這麼有耐心這麼多年都不下手,所以會不會真的只是算一下命而已吶
四、簽名蓋章的確要小心,很多人因此傾家蕩產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第 1/1 頁
- 1
共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