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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基法第79條

  • Joh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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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7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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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好,

    假如一個員工依照16條的規定,於離職前十日預告雇主,但是雇主不同

    意,說得離職前30日預告,請問第79的罰則是否適用於雇主?

    還是說,79說違反16條的罰則只適用於雇主解僱員工的情況?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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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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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勞工依第15條第2項規定,只要符合10日前預告之要求提出離職即可,不需要雇主同意,雇主不同意並不會影響離職的效力,也不適用第79條。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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