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我阿公過世後,我父親去辦理拋棄財產繼承,因我父親有六位兄弟姐妹,現在有一位叔叔過了二個星期都沒去收我爸寄出的拋棄財產繼承掛號信
這樣子在法律上來講是有收到掛號信的人才能繼承我爸拋棄財產的部份嗎?還是說沒有去收掛號信的叔叔,他也是有權利繼承我爸拋棄的部份?
變成五位在繼承財產還是四位在繼承財產?
您好!
如果只有您父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由其他兄弟姊妹平均分配遺產,其他兄弟姊妹是否去領拋棄繼承通知的掛號信並不會有差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沈律師說的沒錯。
二、既然你爸已經拋棄了,其他兄弟怎麼分就不要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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