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繼承於三位名下的房屋買賣問題

繼承於三位名下的房屋買賣問題

  • And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4 20:46 
  • 文章人氣:400
  • 個人積分:2
  • 請問繼承房屋於三位名下,而其中有兩位想要賣掉但我們不同意卻被告知說通過1/2即可強制買賣,這樣他們真的可以強制賣出嗎?

    現行法規是需要三位都同意蓋章才可賣屋還是通過1/2即可強制買賣?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4 21:58 
  • 文章人氣:198
  • 個人積分:208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1. 土地法第34條之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動產
    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
    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2.你可主張優先購買,且視個案亦非無破解之道.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4 22:01 
  • 文章人氣:212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對方2人同意即可出賣,但你可主張優先承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4 23:24 
  • 文章人氣:212
  • 個人積分:104540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共有人,可行使優先購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4 23:27 
  • 文章人氣:188
  • 個人積分:11044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共有人,可行使優先購買權之。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1-16 18:4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依土地法第34-1條規定,共有不動產只要多數決就可將不動產全部拍賣,只要將您的應有部分所得價金分給您即可。您如果很想保有不動產,還是可行使優先購買權,將不動產全部買下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