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住公寓,樓下的地是大家都可以停車的,
家裡有三臺機車一臺腳踏車都停在樓下,ㄩ
三臺機車並排停,腳踏車停機車旁邊,可是我家漏樓上的鄰居都會故意把腳踏車移到樓下鄰居的門口,自己去停腳踏車的位置,害我們被誤會亂停車,昨天更誇張把腳踏車用推的手法推向其他地方去,自己去停腳踏車的地方,不然就是故意從樓上吐痰到我家的機車上面,不然就是在我家的機車上貼紙叫我們不要停在那邊!我覺得很耐悶,既然是公有地,為什麼我們不能停?他可以停?是否可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強制罪報警處理呢?腳踏車因為姊姊嫁出去,所以一段時間沒人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