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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性自主

  •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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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18:46 
  • 文章人氣:558
  • 個人積分:2
  • 就是跟同年紀女生用fb聊說 叫他拍下體 但沒拍

    還有互相說吹喇叭的是 他也有說 但是在聊天

    還有跌倒不小心手軸碰到胸部

    他爸比較在意拍下體的事

    能告訴我會發生甚麼罪行嗎?

    3/24號就要去法院被問了

    能幫解答嗎?怕怕的..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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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20:54 
  • 文章人氣: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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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0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網路上的言行,至多觸犯性騷擾,可處罰鍰,並由您任職的公司或是學校作出處遇。

    2、有關於觸摸胸部的部分,倘若不是故意的,則原則上不會構成犯罪。

    3、倘若您未成年,因為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您所述的狀況,雖然不會構成犯罪,法官還是會給予處遇。當天請您的家長務必陪同,如實說明。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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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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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有關猥褻的定義,依實務言,認為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之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之謂。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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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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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有所疑慮,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陪同前往,與其討論回答之內容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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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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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0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只是再一對一的嘴砲,頂多只會有性騷擾之問題唷!

    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