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刑事問題 > 離婚協遺書有寫明贍養費! 離婚後男方卻置之不理都不付所有費用! 該怎搞?我是台灣人住在台灣~ 男方是香港人也住在香港~

離婚協遺書有寫明贍養費! 離婚後男方卻置之不理都不付所有費用! 該怎搞?我是台灣人住在台灣~ 男方是香港人也住在香港~

  • 朱陳筠 (朱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26 02:41 
  • 文章人氣:172
  • 個人積分:54
  • 律師評價:3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49號
  • 您好, 倘若您的小孩具有我國國籍, 可至小孩住所地法院起訴請求您過去代墊之扶養費, 以及未來至小孩滿20歲前之扶養費。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