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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電腦使用

  •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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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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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職繪圖部乙,已經多次任意扣貝複製,行政部門的我所打的檔案,履勸不聽,最近更是無條件預警移動我所負責的檔案資料到她的硬碟,而我自己的硬碟,她任意選擇其中部份檔案刪除,至使我工作流程不順,我也已告知主管,若是以公司處理,又是不了了之。我打的資料所屬公司,但是無故侵害卻是我個人,警察是說公司資料,必須要公司填寫委託單,這樣不就又放過她。她的所做所為,皆以屬實,我個人想要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否成立。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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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4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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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而本件之情形,由於您們電腦的使用及管理者,所以應仍可以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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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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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對方刪除您個人資料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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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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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對方刪除您個人資料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