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教性騷擾問題
過程是這樣的3/11周三和同事去唱歌喝酒,有一位同事也是有喝但看不出來是醉還是沒醉,因為她還是可以叫服務生清理、點酒、送熱水之類的動作,就在她這種情況下有碰摸我女友大腿,拉扯我女友手要去靠她肩膀、最後還有要親吻我女友的動作以上動作我女友都有第一時間的反抗。
我想請問的事如果和解的情況下我可以要求甚麼合理的賠償
能夠主張求償應該是你女友,請求項目係精神慰撫金,依目前的實務判決大概幾萬元,這個與性騷擾情節(觸碰位置)、對方財力、學歷智識都關係,如欲詳談,歡迎預約諮詢。
一、同事的話如果後續沒有其他行為不建議提告。
二、搓揉胸部有判十萬之例,例如103,北簡,3083,這樣你有對照組比較就知道大概賠多少了
三、請求權人是你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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