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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想離婚

  • 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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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6 00:14 最後編輯日期:104-04-16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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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幫朋友代問朋友想離婚.因為對她先生沒感情小孩的事情他也不聞不問。

    全都丟給她打理。有時跟他提起總是說小孩是一個過程小孩的是也很少管小孩跟他也不親。

    最近提要離婚總是拿女方的家人來壓迫及批評但她先生卻說離婚他不答應。

    但她要分居可以可是條件就是不幫她分擔小孩費用

    兩個小孩歸她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女方想離婚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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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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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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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阿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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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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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 是什麼意思呢?

    若是可證明與他人有通姦或曖昧關係算嗎?

    但是已經超過半年不到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