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 請問雙方已離婚共同監護1子(2歲)我是主要照顧人 因對方工作休假不一定所以協議每週6日上午可看小孩但他不是每週都來 而這假日我要帶小孩去2日小旅行 對方卻說要強制執行因我不讓他看 這樣能成立嗎?…
之前都有讓他看小孩只有這周末要帶小孩去旅行。
還有我要帶小孩出國旅遊幾天我會告知他但是需要他同意嗎?…護照在我這。
您好!
偶而有正當理由不能讓對方探視沒關係,對方不能強制執行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4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7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5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第 4 名 目前積分 226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