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 請問雙方已離婚共同監護1子(2歲)我是主要照顧人 因對方工作休假不一定所以協議每週6日上午可看小孩但他不是每週都來 而這假日我要帶小孩去2日小旅行 對方卻說要強制執行因我不讓他看 這樣能成立嗎?…
之前都有讓他看小孩只有這周末要帶小孩去旅行。
還有我要帶小孩出國旅遊幾天我會告知他但是需要他同意嗎?…護照在我這。
您好!
偶而有正當理由不能讓對方探視沒關係,對方不能強制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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