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同事.四處跟別的同事說我吸毒!(我最痛恨人家吸毒.我也可以去醫院檢驗證明清白!)他這樣已經嚴重妨害到我的名譽和工作!讓我非常困擾!!
請問:1.沒有錄音.都是其他同事告訴我的!地點.時間.和誰說.我都有紀錄下來.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2.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附加民事賠償.2條對嗎?
3.先寄存證信函給他?還是直接去告他?
煩請專業律師幫忙解答!敝人感激不盡!!!
1.沒有錄音.都是其他同事告訴我的!地點.時間.和誰說.都有紀錄下來.這樣就有人證,如證人出庭作證,提告是會成立
2.可以告他刑事毀謗罪,檢察官起訴後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去告他都可,如打算私了,要求賠償則可先寄存證信函看他如何回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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