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加入了直銷,但因業務員當時以保證代為出售床墊則立即回收現金為由,錯誤欺騙引導並引誘加入四口等級較高的直銷216000元,原是想先由普通39600元開始,因為他的保證而受誘騙加入了較高金額的等級,而他所說的保證行為當時在座的友人亦確實聽見,至今業務員尚未將承諾的床墊售出,中間過程採能拖則拖,能找藉口就找藉口,也因為我的反覆追問下,日前他告知將採出售課程送床墊,勢必低於原價許多來搪塞我,明知轉手困難或根本沒法轉手,那?當時的承諾豈不印證為“惡意詐欺“。
請問是否有達成詐欺之要件?我在場的友人是否可當證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