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對方申請退休金扣款??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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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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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綺你好:
如你所述,應該已取得法院命對方按月給付女兒扶養費的裁判,因此沒有認領的問題。
由於退休金屬於不得扣押的權利,因此無法在前端也就是軍中進行扣押,而必須待軍中撥款入他的個人帳戶內才能夠扣押。
若你知道他在哪些銀行擁有帳號,可向法院聲請扣押、執行他於上開銀行內之存款,若不知者,則可持手上的確定裁判(無需另聲請假扣押)依梁大律師之建議向國稅局聲請他的財產清單,確認他的存款帳戶(但其中的資訊並非最新,無法預防他另開設退休金存款帳戶)。
另重要的是聲請執行的時間,若太早,會因為退休金尚未進帳而無從扣押(沒有所謂凍結之後帳戶的問題),若太晚,則對方顯然會趁機提領一空,建議先打聽退休金撥發的時間以決定何時發動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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