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訴請檢察官調閱外遇妻子與情夫Line的通聯紀錄
-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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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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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妻子結婚五年育有一女,年初發現妻子與男同事Line互表愛意並相約泡溫泉(對話記錄有拍照存證),但妻子堅決表示沒有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但上週妻子徉稱出差,在我調查搜索下,竟被我撞到她與男同事一同出溫泉旅館,但只有拍到量人一同出旅館的畫面,兩人又是堅決否認有發生關係,這樣的證據能否對兩人提出外遇通姦的告訴嗎?另外我確信兩人在Line與Wechat有更多姦情與照片(先前悄悄回家時有偷聽到她在廁所裡說),我能否訴請檢察官調閱兩人Line的伺服通聯記錄?以利作為控告兩人通姦的證據,這樣的官司能否確保勝訴?我必須確保女兒的監護扶養權,並追討女兒成年前的教育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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