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債務人不住在戶籍登記的地方都找不到人,現在手上已經有法院判決後的支付命令,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追討債務?謝謝
您好!
若支付命令已經確定,接下來就是執行程序,可先查詢對方財產,然後聲請強制執行,必須具體讓法院知道您要執行債務人哪樣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支付命令確定後,可持確定證明書樣國稅局查對方之財產清單,並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查詢後銀行有存款,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會不會像假扣押需要押金三分之一?需要付多少費用?謝謝
如查詢後銀行有存款,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會不會像假扣押需要押金三分之一?需要付多少費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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