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當天我騎機車過馬路不小心被一台機車擦撞,後來我看對方和我都沒受傷就離開現場了。不到五分鐘後我買完東西回到現場,看怎麼現場有警察,於是我走過去看是剛跟我擦撞的車主,當時交通隊未到現場。
後來交通警察到後我們做完筆錄,對方一直說我肇事逃逸。請問這算肇事逃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法上肇事逃逸罪須以對方死亡、受傷為要件,如對方無受傷,應不構成肇事逃逸。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請搜集對方無受傷的證據,這超重要。
二,因為刑法上的肇事逃逸判超重。
三,行政上肇逃就是無人受傷也要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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