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年多前因不知網路轉售眼藥水,如今收到刑事傳票
-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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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9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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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清楚了解,請問律師:
今年五月份我有跟做筆錄的調查員說小花隱形眼鏡藥水,是我"2013年"去日本玩回來,用不完拋售的,不是一般商家大量進貨作生意用的,並且網拍上線幾周後就會下架沒賣了,事隔兩年多都無再有此類似作為,也說明也是因為後來被通知,才知道這是不可行的。並請求可否網開一面,。
Q1.請問是不是檢察官看了五月份的筆錄之後,就已先判我是刑事罪而非行政罪?
Q2.請問最輕會被判甚麼,會不會有-無罪、不起訴、緩起訴處分之類的判決;或是只需被罰款最少要罰多少?;或是兩項都會有,如緩起訴並罰多少錢?
Q3.最重會被判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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