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爺爺往生後留下間透天厝 名下登記給我爸與叔叔 但我爸喜歡跟我們住所以搬出來 跟小孩子住 而叔叔全家則住在那透天厝我爸覺得他有遺產跟沒遺產差不多 因為他也住不到 所以就提議全部賣給我叔叔 但我叔叔不願意買下我爸的持份 也不願意把他的持份賣給我爸請問這是不是無解?那是一間5層樓的房子 只有一個大門出入 樓與樓之間只有樓梯相連請問如果我叔叔就是無意願買賣 又全家佔地為王 我爸回去還要拜託他們清一個房間給他睡 我爸如果去法院提告有用麻? 他可以主張自己什麼權利?
您好!
既然是共有財產,各個有人可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若二人無法協議分割,建議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訴訟中可主張採變價分割方式,將共有物拍賣後分配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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