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定觀察勒戒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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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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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個信得過的人照顧小孩。
二、再婚對象如果是信得過的人,請認真考慮交給他照顧吧。
三、去勒戒之前要好好跟小孩說,他可能無法理解什麼是觀察勒戒,所以說法上可能要調整一下。
四、如果找不到信得過的人,請找社會局幫忙。只是如果小孩生父那邊有人想爭監護權的話可能多少會影響到。
五、好好的把毒品戒掉吧,這不容易,但你小孩這麼小,還需要媽媽,你要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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