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由來是。
在網路上被人用符號(半形句號)假冒我的網路身份。發表並散播非事實的內容,造成我的權利及名譽受損。
如:我的名字:鄭順乾
假冒者 :鄭順乾.
此情況下,能否向對方提起告訴呢。
如夠成提告條件,除截圖,對話紀錄外,我還需準備什麼有利證據,及文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使用與您ID相似度極高的ID張貼不實之文字,足以使他人誤認這些文章為您所張貼,應成立加重誹謗罪,您可將相關截圖及對話記錄當做證據提起告訴,並請檢察官追查該ID使用著之真實身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1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36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