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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與法官行使職權

  • 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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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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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正在打遺產分割的官司,被告因不滿被繼承人指定為我為受益人的保險金,要求法官對保險公司進行調查。 我引用了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作為回覆反駁其調查。 但,法官仍對保險公司調查我的保險金。 我真的覺得有點誇張,已經述說分明,與遺產分割案無關且於法有據為何還能逕行調查? 法官行使職權上能大於法條上面的明文規定嗎? 此舉讓我覺得,法官有意把指定受益的保險金納為分割遺產之依據,請問各位律師大大的看法?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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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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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就您的文義尚無法判斷具體情形為何,建議您準備完整卷宗、筆錄尋求正式協助較妥。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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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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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法院有廣泛的訴訟指揮權,果您對訴訟程序不熟悉,最好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以利訴訟順利進行,早日完成遺產分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