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裝潢解約

-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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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1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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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6月初請人做室內裝潢,未料卻是麻煩的開始。水電師傅自進場之後就狀況不斷,移房間內開關卻把門框震裂,裝配電箱則把另一面牆的磁磚打裂,拉線又把鄰居電話線拉斷,全室電線換新竟在客廳上方的橫樑挖一個大坑出來,挖之前完全未告知。發現時已用水泥填補,但我卻發現裡面有塑膠袋。詢問對方為何任意開挖,回說要找線。又問為何有塑膠袋,竟說是樑內原本就有。現在我因受不了要解約,對方要求支付6萬。但一開始就已支付第一期工程款4萬,第二期未開始。請問:(1)因對方不承認樑是他的問題,我打算找第三人來鑑定,該找誰較具公信力?一般水電師傅可以嗎?(2)找第三人來鑑定時,對方需在場嗎?(3)對方認為做的事很多要求再付6萬,因當初只有口頭約定及估價單,我可以因已付第一期款不需理會對方要求嗎?(4)事情未處理結束前,房子能另找人繼續裝潢嗎?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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