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五年前有勒戒過一次,上個月初被臨檢因為身上帶有東西被抓去驗尿也有陽性反應.我有坦承吸食過一次
事後我請律師幫我具狀申請戒癮治療
直到今天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 要我下星期三去報到 偵查大樓由法警指引至第____偵查庭 沒有寫第幾偵查庭
再來就寫 務必到庭 然後下面就是寫注意事項
請問律師 像這樣的情形 我去開庭當天 會被收押嗎? 會驗尿嗎?
為何都沒有寫其他內容?? 請問律師幫我具狀的 是有效果嗎??
檢察官會怎麼判我?? 我做甚麼準備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於偵查不公開,傳票上本來就不會寫什麼。
2、只需要依據律師協助您的狀紙陳述即可。倘若您還很擔心,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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