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朋友受家暴,如何帶小孩一起出來?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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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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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情的事情仍需他自己下決定,但現在最好能先蒐證,錄音、照片、驗傷單等等。若不要一次用到太激烈的刑事手段,建議先連繫警方了解狀況,決定是否聲請保護令,若已經有司法單位介入,仍持續手段,再提告傷害等罪或離婚。
最大的問題是女方及小孩沒有住處,還是要找社工協助妥。且女方自己最好要有濟能力。
若女方擔心離婚爭監護權的問題,建議在蒐證時,收集到男方有對小孩子動粗的行為。
處理家暴、離婚、監護權等案需要多一點人力幫忙,社工、警察、律師、甚至宗教,您必須先與朋友討論處理方向,最好是能找位專業的律師諮詢後決定方向,現在社會有很多免費的資源喔。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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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5 13:42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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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方法一起同步進行
1.驗傷, 收集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 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2.尋求家暴專線113協助, 或其他社服機構協助, 安置當事人與小孩
3.如丈夫有暴力傾向, 在做這些動作都要小心, 要注意當事人跟小孩的人身安全
4.事後可能會有其它相關法律事宜, 離婚, 監護權, 扶養費夫妻財產...等, 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或申請免費律師
但是由於您非當事人本人, 建議由當事人本人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避免遺漏之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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