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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未成年少女回家住

  •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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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7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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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是男方,18歲

    我的女友,已滿16歲,未滿18

    想請問,女方自願來我家住,我會有什麼責任嗎?

    還有,女方家人去外地旅遊,找我去他家住,這樣我會有事嗎?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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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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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都未滿20歲,倘若處於長時間、家人無法聯繫,或是無法教管的狀況,不論雙方的意願為何,都會都構成和誘罪。

    2、區別僅是您滿18歲了,有刑事責任,對方未滿18歲,所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