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繼承權的問題,我的婆婆與前夫生有6名子女,之後前夫過世,我婆婆改嫁我公公並生下我先生,而前夫的子女全由男方家屬照顧,沒有給我公公收養,我婆婆已在民國99年過世,請問若我公公過世後,婆婆與前夫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我公公財產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公公未收養其六人,所以您公公若去逝,則只有您丈夫有繼承權,其餘六位均無繼承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公公的兒子只有一位,應由他單獨繼承;其他人是婆婆的子女,未經公公收養就非公公的子女。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8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46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12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