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公開發文是否已觸法
- 甦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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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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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飼主因為被我檢舉私下無照賣狗在社團貼文如下:
發洩文一下
給要專門只定認要傑克的朋友 學生 情侶
請你妳們不要在這麼不要臉!直接跟人家要認養傑克幼犬
報妳妳說有成犬給認養妳你說大了 會不親人.難教 不聽話....等等
非要指定傑克小幼幼!不給你認樣因為你是 學生 情侶
你有經濟能力嗎?情侶分手了狗狗歸誰呢?光有愛心有個屁用!
真有愛心的請去收所認養小幼犬一堆你不要!非要指定傑克小幼犬才要養!
不給你妳又說要跟我買
開了價格給你妳又說太貴!
今天你要跟人家認養小孩子你不用付一筆營養費用嗎?
人家幹嘛平白的無償送你妳!要送你妳也要看看你的經濟能力是否許可!過了一個星期我收到動保處公文有人檢舉說我非法販賣幼犬
我跟你妳沒有實質的"對價"關係存在!!
是要罰個屁啊!
結果動保處要我強制結紮母犬 又不給輔助!
真的是樹不要皮 斃死無疑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一天到晚跟人家要傑克幼犬的早晚你妳會被雷劈的
"劉X庭"大學生我就是在說妳!
我並非大學生, 而這劉X庭三個字也不是我名字,
但他卻這樣亂指名道姓~是否構成恐嚇或公然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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