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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定遵守事項,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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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6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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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已離婚監護權在我這裡,前夫可以在1歲後帶小孩離開我家一天(一個月兩次),小孩有蠶豆症而前夫家又都有在使用樟腦丸,我很擔心他們不重視及遵守,還有一些小細節也是讓我很擔心。像這樣的話,是不是可以先擬定一些想讓他們注意及遵守的事項,列印出來讓他看和簽名?或是有更好的辦法?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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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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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重點不會在於簽名,而是你列出來的紙條他們會不會遵守的問題。

    二、蠶豆症的話建議要特別強調,因為如果誤食的話真的是不太好…

    三、小孩這麼小,剛開始的時候建議跟前夫好好溝通一下。

    四、訴訟並非萬能,訴訟尤其沒有預防的效果。要預防的話還是要先抓出可能的危險,然後一個一個的去想策略,小孩這麼小還是謹慎一些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