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吃死人 我是案發現場二人 也是男友(文章長

- 阿棠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6 16:56 最後編輯日期:104-10-16 17:12
- 文章人氣:478
- 個人積分:2
-
我想請問一下
情況是這樣的
我跟女友吵架 一大早我已搬離租處
因女友下南部 中間我提過分手 說一大早我會搬離
她以自殺要脅我 我請她的好友去住屋看看
結果 過沒有多久 她好友用她手機打給我
說她要找我 我因為上班 臨時就請假過去了
趕過去的途中無任何消息沒有連絡
我到了時候 女友已經死亡了
相隔不到5分鐘 警車救護車趕到
我知道她跟她好友 都有用藥物的習慣
但事之前住一起是沒有用的
因為我本身很討厭這種東西
那我想請問我這樣會有罪嗎?
還有 就是LINE的文中是有提到毒品
但是事我幫別人做詢問 這樣我也有罪嗎?
因為我等了快1年了 連個開庭都沒有
請問一下這正常嗎?
而後面 對方家人打給我說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6 17:37 最後編輯日期:104-10-16 17:40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8076
-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由於已經有人過世了, 會建議您提供您的資料給律師正式諮詢
2.要備妥相關證明清白的物證, 令外您也有可能牽扯到毒品問題
3.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先與律討論過。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