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人有和朋友一起合夥經營餐飲店面,但因為理念不合想退出
我們兩個合夥一人出一人資金,但是沒有任何合夥協議,但是對方不願意把店收起來想要繼續經營,想詢問我可以單方面退出嗎?如果我退出可以表明以後不論盈虧都不能再找我嗎?
您好:
您可於二個月前單方面通知主張要退夥,並以退夥時之合夥財產加以結算,退夥後,則僅需對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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