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車禍假扣押?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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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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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額部分依照傷勢查判決來參考,看需要那些證據,把證據搜集一下,就假扣押原因事實部分的釋明應該就夠了。常見的項目,例如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含親屬看護,精神上賠償,增加生活上支出例如醫療器材費用,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損失等。
二、假扣押原因的釋明,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的證據,例如從對方的住址去地政機關查這個住址的財產狀況是否已經脫產;或是對方如果放話一毛錢都不賠而有證據的話算是預示拒絕給付。又例如你們去找對方,去現場找人沒找到拍個照當證據。
三、假扣押常見因為假扣押原因沒有釋明而被駁回的,要多費點心。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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