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被害人)年初因小額詐騙有先報案.前陣子法院寄傳票要我出席,因為詐騙金額中華電信有註銷所以沒損失+小弟住高雄要上台北(車資!)+還要跟公司請假......等問題不想去法院不去我怕有可能變污告問題!?調解會多次不去又會回到法院這邊!!如果一定要去的話,怕對方耍賴要不到車資+多次不到埸我又要多上北部幾次!是否有方法可解決?先謝謝回覆
蕭先生你好,因為你的身分是告訴人,因此法院開庭會通知你,不會強制你必須出庭也不會有車馬費。
但,一旦檢察官或被告聲請傳喚你當證人而由法院通知你以證人身分出庭時,你就有到庭作證的義務(可以聲請領固定的車馬費)。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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