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高明的律師們....
我遇到跨國詐騙集團....不知要去報案或不用(沒用?)
只是覺得好像應該是詐騙...問10個人10人說是,而且查網路有人貼文經驗一樣~
我又不想太絕....留給人一條生路(唉~心太軟 真糟糕)
一生積蓄沒了 還貸款....好傷心.
但是他們還在行動中(大概最近會完結...正在大量收款中...有機會抓到人?)
報案時要如何寫...才能拿回錢?(若將來可以破案)
我又沒錢好委任律師了,該怎麼辦? 委任律師要花很多錢?
聽說詐騙是公訴罪? 就不用委任律師? (實在不懂法律 傷腦筋)
感謝律師們的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