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前夫將近一年沒付生活費給小孩
現在又再婚~~他長年都在大陸~對小孩也不聞不問的
如果要他放棄孩子監護權和如果我要告他!!我該怎麼做?
小姍您好:1.小孩目前若是共同監護,由您擔任主要照顧者的話,您可以起訴請求前夫負擔一半的扶養費,判准機會很高.2.監護人部分,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至於是否改定,法院會考量子女意願&利益判斷.若須當面法律諮詢,或須代撰書狀,或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可再email與我聯絡.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您好,無論是否擁有監護權,父母皆有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前夫給付扶養費,如需律師撰狀協助歡迎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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