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高中時我爸媽就已經離婚了
爸爸住在姑姑家 我跟媽媽一起住
過了5年有了 爸爸也都沒有拿錢回家過
可能一年也才看到他一次
但是在今年他生了重病在加護病房
但是他要求我每個月拿錢給他
沒有的話他們(爸爸,姑姑)要告我棄養
請問這樣他有辦法告嗎?
因你爸爸之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超過2年,如果具體情況情節屬重大,刑事遺棄罪這不會成立,而且在有人照顧下,也不會構成無自救力之人,但民事上有扶養義務,不過依你所述,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程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50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