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高中時我爸媽就已經離婚了
爸爸住在姑姑家 我跟媽媽一起住
過了5年有了 爸爸也都沒有拿錢回家過
可能一年也才看到他一次
但是在今年他生了重病在加護病房
但是他要求我每個月拿錢給他
沒有的話他們(爸爸,姑姑)要告我棄養
請問這樣他有辦法告嗎?
因你爸爸之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超過2年,如果具體情況情節屬重大,刑事遺棄罪這不會成立,而且在有人照顧下,也不會構成無自救力之人,但民事上有扶養義務,不過依你所述,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程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您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但您亦可抗辯自幼未受父親扶養,為母親獨自撫養,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未涉及刑事犯罪,您無須過度擔心,即使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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